绍兴文理学院越文化研究院(浙江省越文化研究中心)
兼职研究人员的权利和职责
一、兼职研究人员应享受的主要权利:
1.申报省社科规范本重点基地课题,基地初评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被推荐;
2.向中心学术辑刊《中国越学》、校报《越文化研究》专刊投稿论文,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发表(其中《中国越学》字数最多可达20000字;《中国越学》投稿邮箱:qianruping@sohu.com 联系人:钱汝平 联系方式:88342880;校报《越文化研究》专刊投稿邮箱: caixf@usx.edu.cn 联系人:蔡新法 联系方式:88341850);
3.在研究院与绍兴市图书馆联合举办的“越州讲坛——解码越文化”系列讲座中,作为研究院专家同等条件下优先被推荐为主讲人(“越州讲坛——解码越文化”系列讲座联系人:莫尚葭 联系方:88341849);
4.与越文化研究相关的专著,同等条件下优先循《绍兴文理学院越文化研究中心优秀学术专著资助出版暂行条例》获得资助出版;
5.研究院举办的大型学术会议,优先获邀出席,发表论文成果;
6.研究院联系组织的市级以上横向项目和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优先获邀参加或担任主要完成人。
7. “中国越文化网”等研究院网站平台,帮助宣传科研业绩,扩大学术影响(请在
6月
25日
前将个人传记——含照片,学历、工作简历,论著或代表作清单,电话电邮QQ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详略程度按自愿]——提供给研究院,联系人:莫尚葭 联系方式:88341849 邮箱:472556358@qq.com))。
8.借阅研究院图书资料室图书。
二、兼职研究人员应尽的主要职责
1.积极参与和推动越文化研究,发表与越文化研究相关的高品位成果(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检查指标》规定:论文发表刊物第一等级是《中国社会科学》;第二等级是权威级学术期刊;SSCI、A&HCI全文收录;第三等级是《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2000字以上;第四等级是国内一级期刊、《浙江社会科学》;第五等级是其它CSSCI来源期刊、集刊;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SCD来源期刊;国家级重要报纸及《浙江日报》理论版,2千字以上;国际一般学术论文)时,在署名原单位后,须增署“浙江省越文化研究中心”;发表论著有作者简介的,应在作者简介中列入“浙江省越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或“浙江省越文化研究中心兼职副研究员”等文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年度检查中确认的兼职研究人员成果,研究院将予以奖励。
2.积极参与省社科规划本重点基地课题申报.
3.积极参与研究院组织的其他各项学术活动;
4.关心支持研究院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绍兴文理学院越文化研究院
浙江省越文化研究中心
2016
年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