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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隋唐时期的越州都督府

2011年12月13日 00:00  点击:[]

艾 冲

在隋唐时期,今绍兴市被称作越州,其治城在那时是今浙江地区的军政中心,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之所以得出这一结论,是因为隋唐时期越州城不仅是越州的治所,更是地方高层行政管理机构——吴州总管府、越州总管府、越州都督府、浙东观察使司及镇东军节度使司的治城,因此可以说是今浙江地区在那个时期的中心城市。而杭州城是后来才成为浙江地方行政中心的,晚于越州城。为再现历史原貌,笔者在此结合宏观的历史背景试作简要的论析。

一、隋代吴州总管府的兴废

在隋代地方行政管理体系中,曾存在总管府一级建制。在过往的长时期内,史学界对此未予足够的注意,或者认为它仍跟从前一样属于军事建置,故未能深究它在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作用和地位,甚至摒之于地方行政制度之外。这是亟待史学界深入研究的领域。

吴州总管府出现的历史背景大略如下:

中国历史上建都于关中平原的封建王朝,曾经两度把自己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行到全国。第一次是秦皇朝推行郡县制;第二次是隋皇朝普及总管府制。隋朝是继承北周而崛起的封建国家,其总管府制也系继承后者而来。周隋禅代之际(周大定元年、隋开皇元年,公元581年),北周在各地建置的总管府已达28个。[①]隋朝建立伊始,继承这笔政治管理制度之遗产。惟在开皇三年(583)前后,伴随着对州级政区的调整,不仅一刀切地废除郡级建制,还相继撤销12个总管府建制单位(治所分别是:延州、廓州、金州、宕州、洛州、亳州、相州、汾州、晋州、定州、扶州和黄州)。[②]此外,益州总管府、荆州总管府、并州总管府曾罢而复设,青州总管府、安州总管府迟至开皇十四年(594)撤销,故忽略不计。调整的目的在于使总管府建制的空间分布更为合理。总管府上承中央政府之令,下统数州的军民之政,成为地方高层行政管理机构。

隋朝于开皇九年(589)平定南朝陈之后,总管府制度遂向江南地区推广,其数量增加10个(扬、寿、吴、杭、洪、广、循、桂、潭、永诸府)。总管府的总数达至26个。其中,吴州总管府组建于开皇九年(589),治吴州城(今绍兴市),管治吴州等数个州级政区。据统计,仁寿四年(604),隋朝版图上共置有35个总管府(未含京畿地区),分别统管若干个州级行政区。[③]

南朝迄隋唐时期,以今绍兴市为中心的州级政区建制经历过名称的几度演替。据《隋书》记载,今绍兴作为州级政区的治所始于南朝萧梁统治时期。萧梁在今绍兴市城区曾建立东扬州,管理钱塘江以东地区。南朝陈立国之初,曾经撤销东扬州,但很快就恢复其建制。东扬州下辖十县:会稽、山阴、永兴、上虞、始宁、句章、余姚、鄞(yin,阳平声调)、鄮(mao,音冒,去声)、剡(shan,音扇,去声)、诸暨。直到隋朝于开皇九年(589)平定南朝陈后,将东扬州改称吴州。将原领十县省并为四县——会稽、句章、剡、诸暨。[④]但是,有关东扬州的初置时间,另一种观点认为:东扬州始置于刘宋统治时期,即《旧唐书》载:“会稽(县) 宋置东扬州,理於此,齐、梁不改。隋平陈,改东扬州为吴州。炀帝改为越州,寻改会稽郡,皆立于此县”。具体时间应是刘宋“孝建元年,分扬州之会稽等五郡为东扬州”。显然,东晋时尚未置该州。宋孝武帝刘骏孝建元年,即公元454年。[⑤]

同年,以吴州城为驻地,建立地方高层管理机构——吴州总管府,以管理数州之政。按照常例,凡任总管之职者,必定兼任驻在州的刺史——二级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且以驻在州的全名作为本总管府的专名,合称“囗州总管府”。吴州总管府总管兼任驻在州——吴州刺史。吴州总管府统管州级政区究竟有多少?这是一个迄今仍难全面回答的疑问。由于史籍失载,其管州之名称及数量,尚不能勾勒清楚。大致推断其辖区包括今钱塘江(中上游称富春江)东西之地。至仁寿中(601—604)增置杭州总管府后,其辖区才有所收缩。[⑥]

总管府制自开皇元年至仁寿四年(581—604),存在24年之久(若从北周明帝武成元年即559年算起,约历时45年)。这种集军、民治权于一府的建制在稳定地方秩序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隋代总管府建制已由军事性质转为兼管军民两政的职能,并且成为普遍的地方常设权力机关,

延至大业元年(605),隋炀帝即位,统一地撤消全国各地的总管府建制。大业元年(605)春正月壬辰朔,炀帝下令:“废诸州总管府”。于是乎,35个总管府建制遂被撤销,其管区也不复存在。吴州总管府遂于此年解体,吴州仍存。时任吴府总管者,乃宇文弼也。撤销吴州总管府之际,宇文弼被调回朝廷担任尚书省刑部尚书。[⑦]同年(605),吴州之名被改称“越州”。此乃越州之名的初次出现。但在大业三年(607)调整地方行政区划过程中,越州被改置为会稽郡,州刺史之职改称郡太守。在地方上复行郡县两级管理体制后,会稽郡依然是地方高层行政组织,其治城依然是浙东中心城市。隋代,越州之名仅延用两年时间。

隋炀帝为什么要全面废除总管府建制呢?这个举措有其具体的历史根源。原来,隋文帝于仁寿四年(604)七月“病死”,炀帝柩前即位,对外封锁消息。直到八月,方奉灵柩回大兴城。这个突然变故引起其弟、并州总管府总管杨谅的怀疑,举兵讨伐。这次叛乱虽被勘定,隋炀帝却因此对手秉军民治权的总管们极不放心,遂有大业元年正月初一“废诸州总管府”之举。其意在削夺地方主要官员的权限,改地方集权体制为分权体制,以预防形成对抗中央政府的的反叛势力。从隋炀帝绝不宽赦杨谅余党的态度,就可窥出他对地方集权的忧虑。大业三年(607)正月,隋廷下令:“敕并州逆党已流配而逃亡者,所获之处,即宜斩决。”大业五年(609)六月,隋炀帝在张掖郡“戊午,大赦天下。开皇以来流配,悉放还乡。晋阳逆党,不在此例”。[⑧]

但在撤销总管府建制之后,隋廷面临着管理三百余州的政区格局。如何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关系?已是十分紧迫的问题。大业元年(605),隋廷派出八名大使巡省各大区域风俗,实为监察诸州县官员治绩。[⑨]大业二年(606)正月,隋廷启动合并州、县两级政区的进程,分遣10位大臣赴各地“并省州县”。先后废掉134个州,保存183个州。[⑩]这就使州级单位之数量大减,中央政府的管理幅度减小。与此同时,分离诸州刺史之军事职能的举措也在推进,此年二月在各地“置都尉官”,掌管地方武装,负责驻防、捕盗、讨逆诸事务,遂解除州刺史的军权,导致地方的军权与政权分离。正如《隋书》云:“旧有兵处,则刺史带‘诸军事’以统之,至是别置都尉、副都尉。都尉正四品,领兵,与郡不相知。副都尉正五品。”[11]大业三年(607)四月,隋廷采取进一步的动作:诸州一律改称郡,刺史一律改称太守。并增设郡赞务(后改作郡丞),继设郡通守,作为副职。郡通守列名在郡太守之次,郡赞务(郡丞)位在郡通守之下。凡发送公文,须三人签署方为有效,这就进一步限制郡太守的权力。据大业五年统计,隋朝版图内有190个郡政区(即州,含大业元年平定林邑增置三州、五年平定吐谷浑国所增置四郡)。[12]

此后,地方行政体制分作四个层级:郡——县——乡——里,实为郡县两级;且实行地方分权机制,导致遇事掣肘,不能即时应变。隋末,地方行政体系未能发挥其有效作用,盖与此(地方分权)直接相关。鉴于此况,唐初立即恢复总管府政区建制。

二、唐代前期越州都督府建制与属州的演替

唐朝建立伊始,出于加强控制地方的现实需要和修正隋炀帝暴政的愿景,迅即恢复总管府政区建制。所谓武德元年(618)六月,“时天下未定,凡边要之州,皆置总管府,以统数州之兵。”“诸州[总管府]总管,加号‘使持节’。”[13]唐初重建这种地方高层行政建制之时,仍然沿用“囗囗囗囗诸州诸军事”传统措辞。总管府制遂以正规行政管理体制的面目存在于唐朝的政治版图之上。

唐前期,江南地域如同其他区域一样,推行总管府/都督府建制。唐后期,则由节度司建制接替都督府制的主体地位,成为管理地方的高层军政实体。对于这种地方高层政区及其管理机构的演变,前人探讨不多。

江南地域是在唐高祖武德四年、五年(621-622)被统一的。为有效地控制该地区,唐朝共建置11个都督府,分别统管69个州级政区。经过其后的陆续调整,至贞观末年(649),都督府数降至5个,而州数降为35个。贞观末年的越州都督府建制,乃五个都督府之一。

1. 武德至贞观年间的越州都督府

越府初立于武德四年(621)平定李子通后,称越州总管府,治越州(今浙江绍兴)。越州建制也复置于武德四年。越府总管11州,即:越州(治会稽县,今绍兴)、嵊州(治剡,今嵊县)、姚州(治余姚,今余姚)、鄞州(故治在今宁波南句章故城)、浙州(无考)、绸州(治乌伤/义乌,今义乌)、衢州(治信安,今衢州市)、穀州(榖,治太末/龙丘,今今衢州市东北)、郦/丽州(治缙云/永康,今永康)、严州(治桐庐,今桐庐)、婺州(治金华,今金华市)等州。武德六年,越府之地陷于辅公祏叛乱势力。七年,平定辅公祏后,改称总管府为都督府。《旧唐书》载,越府督领越、鄞、婺、嵊、郦5州。此管州之数当有问题。同年,废姚州,地入越州;废绸州、穀州,地入婺州;废严州,地入睦州;废衢州、浙州,地入睦州。八年,省并鄞、嵊二州,地入越州;废郦州,地入婺州。此后,越府实管越、婺2州而已。及至贞观元年(627),因括州都督府被撤销,括、台二州改归越府。同年,增领泉(后称闽州)、建2州。越府管州之数增至6个——越、婺、括、台、泉、建诸州。据《唐大诏令集》卷62《册段宝玄越州都督文》:显庆三年,越府仍管上述6州。[14]因此可知,贞观二十三年,越府管州之名数亦然。

论及越州都督府,不能不涉及同期的括州都督府。括府,初称括州总管府,置于武德四年(621)平定李子通后,治括州(今浙江丽水)。管4州,即:括州(后称处州,治括苍/丽水,今丽水)、海州(后称台州,治临海,今临海)、松州(治松阳,今遂昌东南)、东嘉州(后置温州,治永嘉,今温州市)诸州。六年,陷于辅公祏。七年,收复其地,改置括州都督府。八年,废松州,地入括州。贞观元年(627),撤销括府,并废东嘉州,地入括州。以括、台二州隶于越府。[15]

2. 永徽至景云年间的越州都督府

在唐高宗至睿宗时期,江南地区除继续保有5个都督府之外,又增置两府——闽州都督府、辰州都督府。共分划7个都督府政区。此期,越州都督府的管境范围较贞观末年缩小很多。

越州都督府之建制依旧,而管区有所变更。据《册段宝玄越州都督文》:显庆三年(658)七月十九日,段宝玄受命为“使持节,都督,越、台、括、婺、泉、建六州诸军事,越州刺史。”[16]其后,越府管州之数续有增加。唐高宗上元二年(675),析出括州的永嘉、安固二县,别置温州,隶于越府。其管州之数增为七州。武后垂拱二年(686),析婺州的信安、龙丘二县,置衢州(武德四年始置,七年废。至此复置),隶于越府;同年十二月,析置漳州,治漳浦(今福建漳浦),隶于越府。是年,越府管州之数增为九州——越、台、括、婺、泉、建、温、衢、漳诸州。圣历二年(699),分割泉州(闽州)的南安、莆田、龙溪3县,置武荣州,隶于越府;三年,罢武荣州。久视元年(700),复置武荣州。景云二年(711)正月,改称泉州,隶于新组建的闽州都督府。圣历二年至景云元年(699-710)间,越府增领武荣州,通前共管10州。

至景云二年(711)正月,唐朝增立闽州都督府(治闽州,今福建福州市),割闽州(原泉州)、建州(治建安,今福建建瓯)、泉州(原武荣州,治晋江,今泉州市)、漳州(治今漳浦)隶之。即“改(泉州)为闽州,置都督府,督闽、泉、建、漳、湖五州”。越府则管越、台、括、婺、温、衢六州。景云二年六月,唐廷列之为“中”等都督府。唐中宗曾将“越州都督”称号追赠给大臣徐有功。唐睿宗曾于景云中(710-711年)委任王姓官员“遂作越州都督,同京官正三品连率,统察杭、婺、衢、睦、温、抚、台、闽八州长吏已下,率由部按。事虽竟寝,议者终荣。仍守越州[都督府]都督,加银青光禄大夫”。[17]算入越州,越府当统察九州,只是未能变成现实而已。这些皆可证明越府的存在。

3. 先天至天宝年间的越州都督府

唐玄宗统治时期,江南地域的都督府级管理实体出现两大变化,即都督府的专名发生变更、都督府建制保持稳定而管州数量有所增加。

都督府的专名出现变更。依据《旧唐书· 地理志》的记载和出土的唐人墓志铭与墓碑资料,天宝元年(742),唐朝采取统一的步骤,改州为郡,同时相应地更改都督府的专名。这次变更行政区的名称,对于州级行政区而言,其专名和通名全部改变,如梁州改为汉中郡、广州改为南海郡;对于都督府级行政区来说,除三都、六都护府之外,48个都督府的专名,因驻在州改为郡而全部变更,如益州大都督府改为蜀郡大都督府、胜州都督府改称榆林郡都督府等等。[18]

我们特别摘引《旧唐书·地理志》的相关资料。该志记述较清楚的都督府举例如下:

1.越州中都督府 天宝元年,改越州[都督府]为会稽郡[都督府],乾元元年,复为越州[都督府]。

2.黔州下都督府 “天宝元年,改黔州为黔中郡,依旧都督……九州(按:应作郡),又领……等五十州,皆羁縻,寄治山谷。乾元元年,复以黔中郡为黔州都督府。”即天宝迄至德中,黔州都督府被改称“黔中郡都督府”,下统九郡(九州),以及五十个羁縻州(当作郡)。[19]

3.福州中都督府 “旧属岭南道,天宝初,改属江南道。寻改为长乐郡[都督府]。乾元元年,复为福州都督府。”即天宝迄至德中,福州都督府被改称“长乐郡都督府”。[20]

越州都督府(会稽郡都督府)的管州数量较前增多。在原有越、台、括、婺、温、衢六州管区的基础上,增领开元二十六年(738)析置的“明州”(治鄮县,今宁波市南句章故城)。《唐会要》漏载“睦州”(治雉山县,今浙江淳安西),理应补上。据此,开元末年,越府凡管8州——越、台、括、婺、温、衢、明、睦诸州,几乎包括今浙江省境的绝大部分。[21]

三、唐代后期浙东观察使司建制的演变

安史之乱后,伴随着军事活动频繁的形势,军管体制——节度使司制成为地方主要的高层管理体制,其管区也就成为高级行政区。都督府,虽然名义上照旧存在,但其主导地位已被节度司占据;都督成为节度使的兼职之一,因而已非主要权力机构。迄唐末,都督府建制并无具体而明确的撤销时间,始终存在。

由于天宝十四年(755)“安史之乱”的突发,节度司建制在很短时间内推广至内地。唐肃宗乾元元年(758)三月,唐朝在“山南东道、河南、淮南、江南皆置节度使”。[22]于是乎,唐朝的腹地(包括河北、河南、淮南、山南、江南、以及河东与关内的南部)皆遍置节度使司建制。军管体制的推广,本意是适应战时形势的需要,但因叛乱历时七八年之久,遂使之延袭下来。那时的人们习称之为“节镇”“方镇”或“使司”。随着节镇体制遍布于内地和节度使兼任都督府都督之职(原无都督府建制之处,则无此兼职),开始处理地方行政事务,其管区就具军事区和行政区双重性质。与此同时,节度使均兼任管内观察处置使,行使监察权力,这也导致监察区与行政区的重叠。

于是,我们就看到唐后期地方管理体制又向过度集权化转变。凡出任节度使者(包括观察、都防御、都团练、经略等使)必兼秉军事、行政、监察、财经、运输诸大权,即节度、都督、观察、度支、转运诸使职必集于一人之身。在唐后期,都督府作为行政建制虽未被废除,但其主导地位被节度使司侵夺。

唐后期的地方高层行政区划及管理实体——节度司建制的发展可分作两个阶段:至德元年至元和八年(756—813)为第一个阶段,共58年。元和九年至昭宗兴化三年(814—900)为第二阶段,约87年。至于天复元年至天佑四年(901—907)的7年,唐朝已面临灭亡,其实体不足代表一个时代的制度,本文从略。

1.第一个阶段756813)的江南8镇之一——浙东观察使司

依据唐宪宗时宰相李吉甫编撰的《元和郡县图志》,参以其他史篇,可知截止元和八年(813)江南地域的节度司级建制单位大致是8个。[23]其中,

浙东观察使司 专名别称:浙江东道、义胜军、威胜军、镇东军。

始置於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初称浙江东道节度使司,治越州(今浙江绍兴市)。浙东节度使兼任越府都督。使司管越、睦、衢、婺、台、明、处(括)、温八州。唐代宗大历五年(770),改置浙东都团练观察使司,管州如故。大历十四年至贞元二年间(779—786),撤销浙东观察司,以八州改隶浙西观察司。唐德宗贞元三年(787),复置浙东观察司。而以睦州改隶浙西。迄元和八年(813),管七州——越、婺、衢、明、台、处、温诸州,总领38县。[24]

2.第二阶段(814—900)江南9镇之一——镇东军节度司

在节度司政区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即元和九年迄光化三年(814—900)间,方镇的建制数量继续增加。

让我们先把年代标尺锁定在唐昭宗光化三年(900),对之做一番考察。研究表明:在第二个阶段,节度司级政区的数量较前增长;其管区则较前缩小;其名称较前更趋统一。皆以“囗囗军”作其专名,成为该时期方镇建制的显著特征。迄九世纪末,江南地域共存在9个方镇。其中,

镇东军节度司(浙东) 唐僖宗中和三年(883),改浙东观察司为“义胜军节度”司。光启三年(887),再度更名“威胜军节度”司。唐昭宗乾宁三年(896),三度改名“镇东军节度”司,仍治越州(今浙江绍兴)。迄光化三年(900),其管区仍包括浙东7州:越、婺、衢、明、台、处、温。[25]

顺便叙及镇海军节度司(浙西)。唐大和九年(835),改浙西观察司为“镇海军节度”司,仍治苏州。大中十二至十三年(858—859)、咸通三年至八年(862—867),两置两废。咸通十一年(870),第三度置镇海军节度司。唐昭宗景福二年(893),镇海军节度司迁治杭州(今杭州市)。迄光化三年,仍管杭、睦、湖、苏、常、润6州。[26]至五代十国时期,吴越王国的最高统治者钱鏐以杭州作为其统治中心,实施大规模的城市扩建工程。此后,扼处钱塘江(富春江入海口河段)的杭州城的经济地位不断上升,取代越州城而发展为浙江地区的中心城市。

但是,越州城仍然具有无法替代的历史文化地位。

四、隋唐时期越州都督府的历史地位

综上所论,越州城在隋唐时期始终是浙江地区的高级行政管理中心。隋代的吴州总管府、会稽郡以此为治所。唐代次第建立的越州总管府、越州都督府,无论管州之数增多或减少,皆以越州城为治所。唐后期的浙东观察使司、镇东军节度使司依旧驻在越州城。在唐前期的景云元年,越州都督府管治地域最广时可达10州——越、台、括、婺、泉(闽)、建、温、衢、漳、武荣(泉)诸州,东临大海、西过浙江、北拒海口、南括漳州,几乎囊括今浙江、福建两省之地。开元末年,越府管8州——越、台、括、婺、温、衢、明、睦诸州,略近于今浙江省管境。因此,可以肯定的说:在古代中国发展最兴盛的历史阶段,越州城作为东南沿海地区最为重要的中心城市,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地位。

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 绍兴—宁波平原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众多,物产丰富。这就为地方高层行政管理机构将治所选定在今绍兴市之地提供了物质基础。我们知道,自魏晋至南北朝时期,北方黄河流域的居民不断向南迁徙,进入长江三角洲、钱塘江左右区域,尤其是浙东滨海平原地带。大量劳动力的涌入,推进着绍宁平原农业及手工业的持续进步。经济社会的发展,反过来又吸引更多的人口进入或自然增长。封建国家的地方管理也在不断地细化。随着人口的增长、州郡的逐步增多,建置更高层级的管理机构就势在必行。

2. 越州城(今绍兴)是联结内地与海外交通的中枢节点。南朝至隋唐时期,江南运河通达钱塘江左岸,而浙东运河则连结着钱塘江与明州(今宁波)海港,沟通着日本、朝鲜等海外诸地的交往。越州都督府在唐代后期成为向入唐求法的日本僧人核发路证、过所的地方高层权力机构之一,就充分说明这方面的重要性。交通方面的成就为五代两宋时期明州成为重要出海港口之一奠定了基础。

3. 越州城(今绍兴)正因为长期作为地方中心城市,其文化事业出现长足的发展。其刻书印刷、收藏图书、重视文化教育、古典园林建设等等文化事业不断发展进步,并幅射至本行政区域及区外各地。其历史文脉环环相连、传承不绝,终于造就出一个名人辈出、享誉遐迩的历史文化名城。

4. 作为历代行政中心的会稽城、越州城,以及其后的绍兴府城,得益於地理形势的优越、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内外交通条件的逐步完善、文化教育事业的不断进步。因此,在特定历史时期,今绍兴曾展现出自己的辉煌面貌,既是浙江区域的行政中心,同时也是该区域经济中心、交通枢纽和文化中心。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隐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的绍兴城,在新的历史时期必定焕发出新的青春光彩,铸就当代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崭新成果。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①]魏征等撰《隋书》卷29至卷31《地理志》上、中、下,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805-901页。文中数据依其记载统计而成。艾冲《论隋代总管府制的发展与废止》,《唐都学刊》1998年第4期。

[②]魏征等撰《隋书》卷29至卷31《地理志》上、中、下,第805-901页。文中数据依其记载统计而成。艾冲《论隋代总管府制的发展与废止》,《唐都学刊》1998年第4期。

[③]魏征等撰《隋书》卷29至卷31《地理志》上、中、下,第805-901页。文中数据依其记载统计而成。艾冲《论隋代总管府制的发展与废止》,《唐都学刊》1998年第4期。

[④]《隋书》卷31《地理志下》会稽郡,第878页。

[⑤]《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第1589-1590页。李吉甫撰《元和郡县图志》卷26《江南道二·浙东观察使》,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617页、第631页。

[⑥]《隋书》卷31《地理志下》余杭郡,第878页。

[⑦]《隋书》卷3《炀帝纪》,第62页、第63页;卷28《百官志下》,第793页。

[⑧]《隋书》卷3《炀帝纪》,第67页、73页。

[⑨]《隋书》卷3《炀帝纪》,第62页;卷28《百官志下》御史台、谒者台、司隶台,第796-797页。

[⑩]《隋书》卷3《炀帝纪》,第65页;卷29《地理志上·序》,第807-808页。

[11]《隋书》卷3《炀帝纪》,第65页;卷28《百官志下》,第802页。

[12]《隋书》卷3《炀帝纪》,第67页;卷28《百官志下》,第802页;卷29-31《地理志》,第805-901页。

[13]《资治通鉴》卷《唐纪一》“高祖武德元年(618)”,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5791-5795页。《旧唐书》卷1《高祖本纪》,第6-7页。

[14]《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第1589页。原文有“纲州”,实误,应作“绸州”,今改正。

[15]《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第1596页。

[16]董浩等编著:《全唐文》卷14,唐高宗《册段宝元越州都督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68页。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62,唐高宗《册段宝玄越州都督文》,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17]《全唐文》卷16,唐中宗《赠徐有功越州都督制》,第79页。《全唐文》卷293,张九龄《故太仆卿上柱国华容县男王府君墓志铭并序》,第2967-2968页。

[18]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天宝一七九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656页。

[19]《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第1620页。

[20]《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第1598页。

[21]《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第1589页。

[22]《旧唐书》卷10《肃宗本纪》,第251页。

[23]李吉甫(唐):《元和郡县图志》卷25-卷30,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89-764页。

[24]《元和郡县图志》卷26《江南道二》,第617-643页。

[25]《新唐书》卷68《方镇五·浙东》,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897-1927页。参见吴廷燮编著《唐方镇年表》第二册,卷五《浙东》,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770-796页。

[26]《新唐书》卷六八《方镇五·江东》,第1897-1927页。按:“江东”即“浙西”。参见《唐方镇年表》第二册,卷五《浙西》,第742-7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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