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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民俗-婚丧寿诞与交往

2006年11月09日 15:58  点击:[]

     婚嫁  旧时,绍兴人婚嫁要经媒婆说合,随后才能求婚、相亲、排八字、下聘、发嫁资。好日当天,男方准备花轿迎娶新娘,然后拜堂、牵红,还有“吵房”的习俗,其中说法很多。封建时还有童养媳、冲喜等非常婚礼,没有人性,已经禁绝。而现在提倡文明婚礼,旅行结婚、集体婚礼也很常见。
   丧葬  旧时绍兴流行土葬,仪节繁琐,从穿衣、掉头、点回首蜡烛、到送无常、烧庙头纸、报丧,死后三日才能入殓。一般人在去世之前都为自己营造好了坟墓,叫“寿坟”。之后,还有“做七”的习俗,七七后丧事才算结束。现在,绍兴推行火葬,人们佩黑纱白花为死者致哀,然后将遗体火化,仪式比较简单,但在农村丧葬旧俗依然有部分存在。
   生诞  绍兴旧俗把传宗接代看作头等大事,重男轻妇女思想严重,生儿子的,要进行大操大办。一般说来,妇女一旦怀孕,母家就要开始终身制婴儿衣裳和被褥。孩子生下后,人们不得出入产房,产妇要在家休息一个月才能出门,婴儿满月要办剃头酒、周岁时要做“得周”。在绍兴过生日也是一件大事,绍兴风俗,四十岁以后叫“做生日”,四十岁以上逢十称“做寿”,有很多谚语,“十岁外婆家、廿岁丈姆家,三十勿做,四十要错,五十大庆,七十大做”。寿庆时,要吃寿面。
   另外,绍兴对亲戚和从事各种职业的人称谓也很有特色,称祖父祖母为“爷爷、娘娘”;称父母为“爹爹、姆嬷”;称舅妈为“妗姆”。对工头、领班称“头脑”;称教师、帐房、郎中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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